韶山市民政局2017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及2018年工作谋划
韶山市民政局
2017年9月30日
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扎实履行单位职责职能,全局上下齐心协力,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三季度工作总结和科学谋划2018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将我局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前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项目建设工作
1、烈士陵园纪念展馆。于2017年6月向湖南省省委办公厅和湘潭市委汇报了相关建设情况,根据省民政厅的答复意见,我市正积极与设计单位省建筑设计院进行建筑设计上的沟通,并与相关单位进行了初步衔接,待设计方案进一步确定之后启动建设等相关工作。
2、韶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于2016年立项成功,今年1月启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各级审批,初步设计图纸于3月5日全面完成,总平面图和各项指标复核已通过审核,现在正进入工程预算财政预审阶段,按照省、市对该项目的建设要求,于10月初进入项目招投标程序,11月初启动项目建设。
3、韶山市殡仪馆。项目已通过审批立项,并录入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库,向各级申请资金支持的资料已准备完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已于8月5日完成,正进入对相关部门手续报批程序,预计今年底可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启动建设做好准备。
(二)深化改革工作
1、完善乡镇区划改革后续管理,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后,我市由于合村存在的遗留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全市村(居)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议事会、老年协会、妇联等其他组织和机构也相应的进行换届选举。
2、健全工作机制,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务公开、村(居)务监督等各项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和便民服务制度建立健全。
3、落实好《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切实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到2020年全市养老床位数达到1000张,实现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35%以上的目标,全市所有乡镇、村(社区)建立综合性的养老服务设施或站点。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逐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100%。
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韶山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韶山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5、完成了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提标工作,从4月份起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420元/月、360元/月提高到460元/月,特困供养标准从36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
6、我市《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和《殡葬惠民补助实施办法》已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印发至相关单位。目前,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处于实施过程中。
(三)文明创建工作
1、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烈士陵园门楼、老家属楼院落和仁达小区进行提质改造,并新增60余块文明创建宣传标牌,营造良好的氛围,按时按质完成创文明城市网上资料申报和实地测评工作任务。结合平时工作和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将文明创建、素质提升等内容进行宣传普及,并要求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中将文明建设内容对来访群众进行宣传和普及。
2、积极参与了文明创建工作,每周五在单位责任路段进行文明劝导,对沿线18家门店进行文明创建宣传和问卷调查;规范9家门店占道经营情况;在井冈路两次划定摩托车位,规范摩托车停放秩序;并对沿线8家有LED电子显示屏的门店刊播文明创建、保护未成年人、喜迎十九大的宣传标语,营造创文氛围。同时按照要求开展机关党员进社区入户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劝导和问卷调查等活动。组织人员对仁达小区各楼栋墙体进行粉刷,清理院内环境卫生,新增文明创建宣传标语。
3、党员领导干部在认真抓好本单位创建任务的同时,还带头深入大街小巷,及时掌握创建情况;对于所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创建措施。
(四)城乡统筹工作
1、以www.2233b.com名义下发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韶山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韶山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目前处于全面落实的阶段。
2、2017年4月起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460元/月(5520元/年),特困供养标准提高600元/月。
民生实事工作新增养老床位67张。年初,我局已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配,现已完成49张,完成任务的73%,其他床位目前正在加紧建设,预计10月底前可完成工作任务。特困户建房20户。目前20户已全部动工,其中15户已竣工,9户已入住,下一步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10月底前按要求完成特困户建房援建工作。3、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1268人。5月起我局对现有农村低保、社会保障兜底对象和特困人员进行全面认定清理整顿,此次清理整顿共取消农村低保1545户,1457人(包括211户257人兜底保障对象)。清理整顿后全市农村低保共计979户,1484人(包括199户256人兜底保障对象)。清理整顿工作完成后,我局与湘潭市民政局进行了工作汇报,市局要求按清理整顿后的实际情况进行购买意外伤害险。根据湘潭市与我市购买资金按1:1配套,以及人员实际情况为我市1268名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了30元/人的意外伤害险,其中城乡低保1266人,特困供养人员2人,60岁以上老年人员已由我局老龄办进行购买,所以不再重复购买。
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越来越加重视,随着民政部门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工作量不断加大,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也越来越显得重要。尤其是基层民政部门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践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显现出来。
民政工作领域拓宽、任务加大与民政工作人员偏少、编制增长滞后、整体队伍素质要求高存有冲突。民政工作已由传统的十余项职责增加到30多项,但是国家未出台相应的增加民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政策,至使工作多、人手少的反差越来越大,特别是乡镇基层民政部门处于严重超负荷状态,导致工作效能不能实现最大化。资金投入上有不协调因素。足够的资金投入是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近年来,民政部门惠及千家万户的民政资金投放总量逐年增长,但从其供给渠道和使用结构等方面来看,还不是很完善。从供给渠道看,向上争取部分居多地方财政投入较少,而社会投入几乎没有。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民政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省里支持,近年来,按照上级规定地方应予配套而实际未能落实到民政部门的资金数目甚大,造成了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与工作制度不相适应的矛盾。从使用结构看,用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多,用于社会事业发展少,用于内部管理少,用于公共服务部分更是紧缺,使用结构失衡。从工作保障看,上级下拨的民政工作经费均为专项资金,使用途径和范围受限,而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过少,对千头万绪的民政业务来说只能是勉为其难,杯水车薪。民政部门承受着严格落实政策、地方配套不足、社会投入过少、工作经费紧缺的四重压力,严重影响了民生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力度。民政对象需求呈不断扩增之势,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汇集迸发,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涌现,特别是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诉求交织,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在工作业务上,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济弱助困力度不断增加,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部分群众未能共享改革的成果,要求救助的呼声越来越高;部分群众不符合救助条件,看他人受益而眼红,出现“拿着手机、戴着项链也想吃低保”的现象,致使救助额度相对于“需求”额度差距越来越大。在政策体制上,相关政策特别是优抚政策含金量不断提高,且政策出台不平衡,诱发了涉军人员的心理不平衡,符合条件的互相比享受的级别和等次,部分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想趁机捞一份、并坚持认定自己有权享受,导致涉军人员上访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民政维护稳定的一大难题。三、2018年工作谋划
我局将认真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和创建全省“五化”示范市的目标,再接再厉,努力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新理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1、全力创建全省“五化”民政示范市。
2、继续落实完善好省市实事工作。
3、按照健全组织、提升能力、培育扶持、规范管理、发挥作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发挥好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作用。
4、持续抓好落实上级规定的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和维稳工作。
5、 加大力度进行殡葬改革各项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全面推进殡葬改革。
6、按要求持续规范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工作。
7、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主题,加强党建活动室、展览室等硬件设施建设,结合韶山地域特点和机关文化等,打造特色党建示范点。
8、积极主动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