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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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受理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举报。

2、受理对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新闻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索拿卡要”等涉及机关效能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举报方式

 

1、来信。地址:韶山市行政中心2223办公室(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邮编:411300

2、来访。地址:韶山市行政中心2223办公室。

3、来电。投诉举报电话(传真):0731-55682503

三、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实名举报投诉,注明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并详细反映问题事实及线索,便于受理单位快捷有效地办理投诉举报事项。

2、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并请在投诉件中使用文明用语,对含有不文明用语的投诉件,概不予受理。

3、投诉举报应当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