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2017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今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任务,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前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项目与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
1.国省资金争取及到位情况已超额完成。通过跑部进省不懈努力,已争取到国省预算内投资项目22个,共到位国省市预算内资金10764万元,较去年全年5500万元增长95.7%。韶山市南片区棚户区改造、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韶山健康养老园和韶山村美丽乡村建设4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4.38亿元基金已通过国家审定,等待国家发改委重新启动专项基金发放。融资方式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高新区10亿元标准厂房企业债券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查获准发行。15亿元新老城区安置房建设企业债券申报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已上报到省发改委审查。项目策划包装进一步加强,已策划包装2018年国省投资项目43个,正在积极向上汇报衔接。项目监管进一步加强,积极落实国省湘潭市项目稽查要求,配合省市完成2011年以来国省投资项目全覆盖稽查,尤其强化了项目开竣工管理及资金管理,落实了中央投资项目在线监管调度,确保了国省资金投资效益。
2.重点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投资克难攻坚加快推进。通过强化调度协调,完善责任制,落实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业,改进工作,提升服务等措施,69个实施项目已开工44个,其中已竣工4个,开工率68.75%,完成投资51.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50.54%。又大力实施重点项目“百日攻坚”行动,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地措施,加大项目建设与投资力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13.3%,在湘潭各县市区排名第三。加强前期工作指导,13个纳入湘潭考核的重大前期项目前期节点77个,已有10个项目完成审批立项,共完成前期节点49个,节点完成率63.6%。
(二)产业结构调整持续发力成效明显
1.政策争取取得新成绩。以特色小镇建设为重点,加快构建新型城镇体系,协调住建等部门把最忆韶山冲、青沟里、平里村田园综合体等打捆策划成滴水洞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已纳入国家第三批新型城镇化湘潭市试点范围。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构建农村产业融合新格局,积极协调农业等部门向国省发改委争取将韶山纳入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已明确纳入省试点范围。
2.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进135工程,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园区国省资金900余万元;加快发展文化旅游,推进旅游提升工程和数字化景区建设,支持文化旅游国省资金2560万元;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健全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省资金1040万元;大力支持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推进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公共体育普及工程、中医医院综合大楼、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污水管网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国省资金共计6844万元。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兑现奖补资金165万元,同比增长60%。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完成4.94亿元,同比增长62.3% (全年目标30%),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93%以上。
(三)改革全面深入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1.切实抓好城乡统筹专项小组改革牵头工作。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强化调度协调,全组共22项改革,基本完成14项,需等上级改革政策或方案出台的3项。共已出台改革政策或实施方案12个。
2.积极落实直接负责的改革事项。制定方案,对牵头负责的11项具体改革事项,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已出台或即将出台改革文件12个。其中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出台了《韶山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实施方案》,建立了《韶山供给侧改革补短板重大项目库》;在完善振兴实体经济体制机制方面已出台了《2017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初步实施方案》、《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初步实施意见》,完成了《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韶山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在推进创业投资体制改革方面出台了《促进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在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方面已制定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2020年)》;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已起草了《韶山市政府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及《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7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面,起草了韶山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方面,起草了韶山市《实施低碳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16-2020)》。
(四)价格管理和物价监管执法明显加强
1.价格管理进一步加强。全面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及时公布更新。已完成并公布了我市2017年版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认真开展收费清理和成本审核工作,完成全市学校教育收费和伙食费审核、天然气安装费审核、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审核、景区电瓶车开通价格审查和景点门票审核工作。天然气降价进入成本审核、资料整理及核实阶段;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已于9月1日起全面降价;电力降价从4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已下调0.7分/千瓦时;花篮和鲜花市场价格调整已完成成本调查。密切关注粮食、猪肉、成品油、食盐、蔬菜等重要商品及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走势,加强市场巡查,实行每日监测,定期报送监测数据及分析材料,价格监测工作在省发改委全省考核中通报加分。
2.价格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全面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执法工作,强化行业自律,落实明码标价,严肃查处欺客宰客、谋取暴利的不法行为,截止9月底,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7起,处罚湘妹子农家土菜馆等违法违法经营户23家,共处罚金18.1万元。获评2016-2018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3.物价鉴定及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扎实推进。截止9月底物价鉴定完成60余起,鉴定涉案金额98万元。资源有偿使用费已完成800余万元。
(五)两型创建全面推广
绿色GDP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得到省市高度评价,试点工作经验已在省委改革简报刊登、湖南新闻联播播出,已成为两型改革典型案例在湘潭市推广学习。两型示范片区作为湘潭市推荐案例正在向省申报。两型创建深入开展,低碳节能型景区交通、宏发农林循环经济清洁低碳技术推广、银田两型示范镇、黄田村两型示范村,韶阳村光伏发电等一批项目,已纳入湘潭市两型创建项目,其中韶阳村光伏发电项目已到位专项资金40万元。农村污水处理、雨污分流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等9个项目已纳入省市两型项目库。石屏村、平里村、庆丰农林种植合作社等4家单位2016年省级两型社会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已通过省市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1.创文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区、责任路段文明劝导工作,定期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投入4万余元修缮责任社区楼道,修理破损箱盖、整理暴露线缆,对责任路段牛皮癣、涂鸦、广告牌等进行整治清除,安装宣传牌,为无路灯地段安装节能照明路灯,取得了良好地社会效果。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营造氛围,加强引导宣传,及时推荐报送“身边好人”、创文动态,积极开展学雷锋、七一帮扶慰问、节能周、低碳日、青年文明号宣传日等活动,积极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志愿服务,为创文工作添砖加瓦。全体干职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克服困难,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每次创文排名处于前列。
2.精准扶贫工作。选派沈波凌同志担任花园村第一书记,协助村支两委工作;落实“干群一家亲,党群心连心” 贫困户帮扶活动,通过集中走访、核查,确定帮扶对象15户,一一落实帮扶责任人,明确帮扶任务,先后 3次集中走访帮扶,落实帮扶资金7500元,协调残联为因病中风的王雪梅解决了轮椅问题。牵头基础扶贫工程,协调实施村组道路、饮水安全、农网改造等9个基础扶贫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815万元,到位的国省资金共1482万元。为省定贫困村韶阳村争取到扶持资金40万元,团田村以工代赈资金10万元。针对上半年洪涝灾害,积极衔接省市,争取到中央投资70万元支持水毁修复工程。
二、2018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项目储备及项目资金争取工作,重点围绕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推动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指导好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加强各行业的调查统计和形势分析工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抓好各项规划实施工作,重点加强与国省的对接,根据国省政策措施及时开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抓好基础扶贫工作,强化调度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预定目标。按上级要求抓好国省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的稽查工作,强化项目监管,推进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二)抓好深化改革工作,推进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确保完成年度任务,争取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完成价格机制改革工作任务。认真做好价格鉴定工作。努力完成资源有偿使用费代征任务。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强价格举报投诉工作,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检查,继续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高质量完成好价格监测分析。
(四)贯彻中央、省、湘潭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以绿色GDP评价试点工作为抓手,积极出台相关制度、方案,促全市绿色发展工作。指导两型城镇、两型村庄、两型项目等类别的两型示范创建工作,打造两型示范亮点。继续采取交流、观摩等形式,推介我市两型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对两型改革项目申报和改革经验的总结,做好今年项目申报及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承接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考核工作目标表,完成本市年终考核工作。
(五)继续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和每月26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抓好党员服务阵地提质改造行动、治理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行动,将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向市纪委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