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发展改革局机构设置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专项规划的编制;拟订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人口政策;监测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参与制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规划、协调和指导;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按责任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转报各类投资主体建设项目,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重大项目稽查;负责全市招投标核准及指导协调工作。
(三)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节能监督检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拟订和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四)申报和下达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并指导、监督使用;安排利用外资项目,申报、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和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负责企业债券审核、转报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服务企业上市工作。
(五)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处理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和优化能源结构;监测分析能源发展状况、运行和市场供求情况,做好全市能源的供需总量平衡;主管全市(除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之外)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意见,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牵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
(七)负责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职责。
(八)研究提出全市“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组织编制全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工作;统筹重大改革试验项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九)会同有关部门筹集、管理市“两型社会”建设财政性专项资金;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域内资源补偿、生态补偿、污染补偿等方案。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全市“两型社会”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两型社会”建设对外合作交流和宣传推介。
(十二)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协同财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行临时价格干预。
(十三)负责各类价格成本监审,做好有关政府定价的听证会,做好成本调查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价格的清理和整顿;负责各类专项检查和旅游市场整顿等工作,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规范价格行为。
(十五)负责价格调节基金、资源保护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价格监测和价格信息发布及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负责全市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库建设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组织、监督、检查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综合分析全市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对重点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信访服务、财务管理、行政事务、车辆管理、资产管理、宣传、保密、保卫等工作;修订机关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政工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绩效考核、保险福利、继续教育、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二)发展改革股(行政审批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人口政策;指导专项规划的编制;监测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参与制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按责任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转报各类投资主体建设项目,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重大项目稽查;负责全市招投标核准及指导协调工作。
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节能监督检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拟订和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处理生态环保、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申报和下达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并指导、监督使用;安排利用外资项目,申报、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和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负责企业债券审核、转报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服务企业上市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和优化能源结构;监测分析能源发展状况、运行和市场供求情况,做好全市能源的供需总量平衡;主管全市(除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之外)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意见,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牵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承担本局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发证等工作。
(三)两型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组织编制全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工作;统筹重大改革试验项目,协调处理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筹集、管理市“两型社会”建设财政性专项资金;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域内资源补偿、生态补偿、污染补偿等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全市“两型社会”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组织协调“两型社会”建设对外合作交流和宣传推介。
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价格股
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各类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好有关政府定价的听证会;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资源保护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测和价格信息发布上报工作;负责全市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价格监督检查局,股级,由原市物价局管理调整为市发展和改革局管理。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价格的清理和整顿,组织各类专项检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开展明码标价工作,负责各类标价签的监制和发行,依法查处各景区、景点、旅游市场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价格倾销、争取暴利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受理查处各类举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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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韶山市英雄路行政中心二区一楼
联系电话:0731-55682251
传真号码:0731-55680512
网址:http://www.yuchenmz.com/Category_2361/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