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山市住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山市厦门大道交通人防大楼5楼;电话:0731-55682520;传真:0731-5568805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中心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单位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十九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重要举措的一部分抓落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具体人员负责。?
一是坚持政务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与优化机关作风结合;加强廉政建设与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信息化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大力推进我局股室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行政审批服务股集中,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向市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行政审批服务股审批事项集中进入对外办事窗口落实到位,行政审批服务股工作人员授权到位,网上电子监察到位的原则, 促使行政审批行为更加规范、办理程序更加简洁、办理速度更加快捷,实现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执法监督“三分离”。实现本局依法实施的行政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的目标。
三是党支部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组织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议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受理建设工程93项,受理规划事项785件,共办结878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下的单位网页及时、准确对外发布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用租赁住房等)信息11条,相关法律政策7条,政务公开信息11条,办事服务信息4条,工作动态62条,全年共计更新信息8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不收费。2017年我局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无依申请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务信息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发生7起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同志对政务信息公开认识上某些时候存在一定的偏差,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建设系统的发展。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很多,个别的制度要真正落实在行动上,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务透明度,健全监督网络,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
三是缺乏专职技术人员。政务信息公开都是在网上操作,都用计算机完成工作,有些技术问题和故障需要有专门懂计算机的人员才能解决,而目前我局该专业出身的只有一人,身兼数职影响了工作完成和推进。
2、改进措施。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局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 ? 三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建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