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韶山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农业局已到位扶贫资金总计831.5万元,现已下拨732万元,账上留存99万元,其中雨露计划8万,由于省级申报工作还未完成,没能下拨;预留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91万元,由于我市扶贫贴息为半年一贴,预计于年底将扶贫贴息资金拨付到位。
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湘财预〔2016〕152号189万元,根据各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情况,按比例分配至各村(韶山乡54万元、杨林乡43万元、清溪镇66.5万元、银田镇24万元、项目管理费1.5万元);省级预算财政扶贫发展资金10万元,已按照潭扶贫办发〔2017〕2号文安排用于扶贫培训;湘财预〔2017〕74号264.5万元,拨付至韶山毛家食品有限公司100万元用于扶贫重点产业建设、韶阳村0.5万元用于贫困村服务站建设、韶前村10万元用于光伏扶贫、韶前村驻村工作队100万元用于六到农家建设、其余54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潭贫办发〔2017〕17号5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产业帮扶,已按比例分配给自平养蜂种养合作社、韶阳矿泉水公司、恒达家庭农场等12家合作社,并要求其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工作;潭贫办发〔2016〕21号90万及本级配套资金90万,总计180万元,已按照文件要求拨付至平里村80万、韶前村80万、韶阳村120万、团田村80万元;潭财农〔2017〕5号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万元,按照要求各20万元拨付至四个省定贫困村。资金情况均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流程》进行申报、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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