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农业局机构设置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农技站、局属各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机关干职工职责分工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党组成员分工
王春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农业局全面工作。
龙 涛: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发展计划工作,分管农机局、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办公室、发展计划股(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重点项目办公室)。
杨连学: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机关管理、扶贫、人事劳资、综治信访维稳、文明创建、深化改革、宣传、工青妇工作,分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室、扶贫股、人事劳资股。
余 欢: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财务、安全生产、县域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市场信息、法规、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执法、农药登记和监督管理、种子和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计生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分管农村经营服务站、财务股、县域经济和农业产业化股(市场信息站)、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执法大队、监管站)。
肖 艺:党组成员、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管新农村建设、农村能源、招商引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蔬菜产销管理、绿色食品管理、经济作物管理、实事任务、农村联系点、乡镇绩效考核工作,分管畜牧局、新农村建设股(农村能源办公室)、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蔬菜产销管理办公室、绿色食品办公室、经济作物站、招商引资办公室)。
毛春晖: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总支部书记,主管纪检监察、党建、组织工作,分管农民素质教育管理办公室。
二、股室设置与人员安排
1、办公室(农村能源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电、会务、档案等工作;协调统战工作;负责收集、综合反映农业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起草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材料;负责机关采购与接待工作;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协调全市沼气生态农业建设。完成与上级对口部门相关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 任:刘 鹏
工作人员:欧斌武、毛春湘、庞波涌、章 兰、谢健利
2、财务股
职责:编报局机关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绩效评价,配合项目验收;完成与上级对口部门相关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 长:(待定)
副 股 长:宋芳荣
工作人员:谭 娟 贺 甜
3、发展计划股(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重点项目办公室)
职责: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农业项目申报;负责创建国家下单农业示范区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全市农业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承办组织实施农业重点项目的有关工作;完成与上级对口部门相关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 长:唐启明
副 股 长:汤晓磊
工作人员:熊盼樱
4、新农村建设股
职责:制定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和方案,指导乡镇示范村美丽乡村建设;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办法,协调指导办好省示范创建村、美丽屋场的建设,做好美丽乡村统计、外宣、试点市、示范市和示范村申报评审工作,进行乡镇(村)绩效考核;完成与上级对口部门相关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 长:张昊博
副 股 长:周希阳
工作人员:胡发祥、彭 博、邹 媚、贺颖
5、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执法大队、监管站)
职责:承办农业农村经济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落实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农村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配合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指导与服务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承担农药、种子登记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本局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组织办理、发证等工作;完成与上级对口部门相关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股股长:何水中
执法大队队长:胡海平(兼种子监管站站长)
农药监管站站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沈国强
6、县域经济和农业产业化股(市场信息站)
职责:掌握全市县域经济发展各项指标的基本情况;做好全市农产品品牌创建申报工作;做好农业产业化各项数据的月报、年报工作;为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项目提供服务;为龙头企业及星级休闲农业庄园申报提供服务;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国家、省级农博会;做好劳模管理工作;完成与上级对口部门相关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 长:杨 亮
工作人员:郭 武
7、扶贫股
职责:负责全市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扶贫统计信息和扶贫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好涉及扶贫领域的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相关项目;完成与上级对口部门相关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 长:赵 波
工作人员:刘 颖、周隆昌
8、人事劳资股
职责:负责机关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股 长:谢 华
9、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办公室
职责:负责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的检查、督察、考核;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研究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垃圾分类和终端处理的方案和相关政策;完成与上级对口部门相关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徐 赛、赵 勇、余雅怡
10、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蔬菜产销管理办公室、绿色食品办公室、经济作物站、招商引资办公室)
职责:负责全市范围内农产品质量的检测检验、人员培训和风险评估;负责本地区绿色食品开发、申报管理工作;负责蔬菜工程项目的选择、论证审批和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无公害蔬菜生产的技术指导等;负责招商、对外工作协调;完成与上级对口部门相关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站 长(办公室主任):沈争红
工作人员:张茂清
三、农技推广中心设置与人员安排
职责:负责全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管理和建设,并对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主任:余洪章,主持农技推广中心全面工作。
1、粮油站:
职责:熟悉本市主要粮油作物栽培品种及其栽培技术,指导农民选择优良品种和科学种植;及时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信息服务;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完成与上级对口部门相关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站 长:尹朝晖
工作人员:彭国庆
2、植保植检站: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防治和植物检疫;完成与上级对口部门相关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站 长:龙向军
工作人员:刘朝晖
3、土肥站:
职责:负责承担土壤调查、评价、保护改良项目的组织实施;完成与上级对口部门相关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站 长:彭湘文
工作人员:汤秋桂、宋楚强
4、农环站:
职责:负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监测项目实施;完成与上级对口部门相关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站 长:廖国梁
工作人员:徐江华
5、科教推广站:
职责: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用物资及新品种、新产品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承担全市新型农民培育培训工作及转基因生物监管;完成与上级对口部门相关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站 长:李林香
工作人员:王忠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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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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