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预算说明
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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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韶山发改局主要职能是负责拟定全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招投标核准及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两型社会”建设相关政策;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协同财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行临时价格干预;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库建设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核定,我局内设科室6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重点项目办公室、发展改革股(国民经济综合规划和运行调节办公室、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公室、能源办公室、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两型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价格股(收费管理办公室、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79.3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79.37万元,无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6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8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82.7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0.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0.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3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2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82万元,增长11.78%。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九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韶山市公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贯彻实施了公务用车的改革,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4、政府性基金支出:无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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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18年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2、2018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9、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