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天然气价格4月1日起下调
居民生活用气由3.53元每立方米下调为3.12元每立方米
从4月1日起,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将下调,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为3.12元∕立方米,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为4.35元∕立方米,比此前执行的价格分别下调了0.41元∕立方米和0.52元∕立方米。
此次调价,是在我市实行管输气之后,市发改局通过认真地调研分析和成本审核,并组织价格调整听证会后报请市政府,最终由湘潭市发改委作出的决策。
为响应国家资源性改革政策精神及“两型”社会建设要求,我市居民生活用气还实行阶梯气价。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气量为月用气量32.5立方米及以下,其价格为批准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第二档气量为月用气量32.5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本数),其价格为批准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2倍;第三档气量为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的,其价格为批准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5倍。同时,针对全市的特困户和低保户,市发改局在政策上给予每户每月减免5立方米的用气费的扶持。
天然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企业的生产发展息息相关。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气价下调后,该局将进一步督促燃气公司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优化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加大对管网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生产生活用气的正常供应;将对天然气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气价政策和计价办法的行为,依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同时希望广大用户节约资源、合理用气。
上一篇: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10-23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