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韶山市司法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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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编制本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韶山市司法局政务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山市司法局联系(联系电话:0731-55682336)。
?一、概述
2017年度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调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阶段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7年,主要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有:机构信息、法规政策、办事服务、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等。
(二)公开数量。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其中法规政策5条,法律援助10条,工作动态48条,政务公开和法治韶山类29条。
(三)公开途径。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民众了解信息,我局通过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韶山电视台、韶山市政务网、韶山新闻网等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做到了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股室处所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民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民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民众更多的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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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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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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