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排行榜

排名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1 政府办 84/84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65
3 公安局 57/57
4 交通运输局 53/53
5 清溪镇人民政府 46/46
6 环境保护局 42/42
7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9/39
8 韶山乡人民政府 38/38
9 杨林乡人民政府 35/35
10 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30/30
11 国土资源局 27/27
12 民政局 24/24
13 银田镇人民政府 21/21
14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0
15 教育局 18/18
16 发展和改革局 16/16
17 旅游发展委员会 15/15
18 水务局 12/12
19 商务粮食局 12/12
20 农业局 11/11
21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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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文化体育局 4/4
24 地方税务局 3/3
25 人民防空办公室 3/3
26 政务服务中心 2/2
27 财政局 2/2
28 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1/1
29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

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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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投诉无门
来信人: 来信日期: 2018-04-04 信件编号: 201804041049289764
信件内容

时间:2018-04-04 地点:清溪镇派出所,韶山市公安局。
本人替女儿办改名字手续,手续繁杂先不说,要跑3,4个地方,来回5,6趟(谁也不会经常改名字,程序不熟悉是必然)。走到要清溪镇派出所签署意见时,男民警甲告诉我要去光大银行对面的警务室找民警李孝南。于是找到李孝南本人询问。前面正常的先不说,关于《湖南省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最后一页,有“社区民警调查情况”与“派出所意见”两项,是都在这个警务室就能办理,还是要返回清溪派出所再签字盖章其中一项,就此问题咨询李孝南时,其态度变得极其不耐烦(之前也没好到哪去,翘着个二郎腿,没有一点公务人员的办公形象),只强调按程序走,要夫妻双方到场再说,最后拂袖而去。我知道其中有一条是要求夫妻双方到场确认,但这并不影响我当时咨询的那个问题吧。此其一。其二,我到韶山市公安局投诉李孝南工作态度一事。先是到了公安局一楼人民信访接待室。走进去也没人接待,只好找坐在办公桌前的一位男士询问,他指了一下一位正在打电话的男民警乙(穿制服,),我想等他打完电话询问,可他边打边走(不知是不是躲避),一会就不见了。我又只好找到对面办公室询问女民警丙,她倒是第一个算是接待我的人(她算是我今天处理这事态度最好的一个了),她听我简单陈述后,说要打电话咨询一下,其结果是说要找二楼的纪检室。我说这我也上不去(地球人都知道公安局的楼道门是有锁的),她说要我找保安,我说保安要我找这信访接待室(之前我也想找看有没有纪委领导公示牌,直接打电话,没找到),她说这她也没办法了。我知道这没结果,也不想难为她了。另外一楼信访室门口的公示牌,领导接访时间,下面的电话,073155682427,也无人接听。此为投诉无门,只好到市长信箱来试试。不知政府公信力如何落实,拭目以待。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8-04-09
处理状态: 已转交 公安局 处理, 限于 2018-04-14 之前处理并回复。
答复内容: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8-04-09
处理状态: 已转交 公安局 处理, 限于 2018-04-14 之前处理并回复。
答复内容: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8-04-09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关于《在韶山市清溪镇派出所改个名字好难》网贴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
韶山市网宣办:
2018年4月4日,我局接到网名”1hq817”的投诉后,迅速开展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2018年4月5日,清溪派出所联系到发帖人韶山医院职工刘海琦,责任人社区民警李孝南同志当面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当面告诉他改名字业务需要准备的资料,资料准备齐全后再来派出所办理,取得了刘海琦同志的谅解。
同时,我局由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牵头,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优化和完善办事流程,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局督察大队迅速落实举报投诉电话值班机制,接受群众监督。
韶山市公安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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