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排行榜

排名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1 政府办 84/84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65
3 公安局 57/57
4 交通运输局 53/53
5 清溪镇人民政府 46/46
6 环境保护局 42/42
7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9/39
8 韶山乡人民政府 38/38
9 杨林乡人民政府 35/35
10 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30/30
11 国土资源局 27/27
12 民政局 24/24
13 银田镇人民政府 21/21
14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0
15 教育局 18/18
16 发展和改革局 16/16
17 旅游发展委员会 15/15
18 水务局 12/12
19 商务粮食局 12/12
20 农业局 11/11
21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11/11
22 广播电视台 4/4
23 文化体育局 4/4
24 地方税务局 3/3
25 人民防空办公室 3/3
26 政务服务中心 2/2
27 财政局 2/2
28 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1/1
29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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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竹鸡塅几处露天烧垃圾
来信人: 来信日期: 2018-01-12 信件编号: 201801120920305173
信件内容 竹鸡塅几处露天烧垃圾,严重污染环境,给附近居民带来健康隐患。1.港越酒店下面,粮食储备库对面的垃圾池。2.临时农贸市场对面,搞赶集的场地一个垃圾池。3.竹鸡塅红绿灯湘乡方向,卖五菱汽车那线门面对面一个空地上的垃圾池。其他垃圾池没有亲眼见到,不做评论。领导请重视!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环境保护局
处理时间:2018-01-15
处理状态: 已转交 环境保护局 处理, 限于 2018-01-22 之前处理并回复。
答复内容: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环境保护局
处理时间:2018-01-15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2018年1月15日收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迅速调查核实,现就调查结果答复如下:
1.经调查走访,投诉反映的3处垃圾池,均存在焚烧垃圾的现象,系个别村民倒垃圾时随手点火,反映情况属实。
2.韶山乡人民政府责成韶润村安排专人对该片区进行“禁烧”巡查,近期再没有发现过焚烧现象。
3.为加强禁烧工作管理,韶山乡人民政府举一反三,压实责任,于元月17日召集全乡各村干部、“禁烧”责任人召开环保工作会议,要求各村加大“禁烧”工作宣传、教育、巡查力度,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杜绝露天焚烧垃圾现象。
感谢网友对韶山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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